景睿能體諒母親的矛盾與酸楚,景琰和小殊不能體諒嗎?其實,並不是這樣的,只是面對這件事情,蒞陽擺的先後和輕重,是讓小殊感到失望的。
我突然想起紀王爺說的那句:「誰跟誰,又不是骨肉呢?」
但骨肉又如何呢?終究還是有親疏遠近之分,謝玉和夏江串謀,這樁潑天巨案牽扯了七萬赤燄軍,林家上下以及祁王一門,還有許多忠良清名,但她的姨母首先想要保住的是謝家。如果今天蒞陽首先是表態雪冤之必然其後再求恩赦,意義是決然不同的。
當然,蒞陽會做這樣的決定,主要是覺得,梁帝不能容忍他們推翻赤燄舊案,她除了顧念謝家株連之事,更是害怕十三年前的舊事重演。人終究是自私的,對她來說,顧念眼前活著的人,比洗刷死者的污名來的重要吧。但她會做這樣的決定,卻也不感意外,她曾經是那樣好強不屈的一個人,可是這一生經歷過的事,莫不是告訴她,在面對權勢、面對利益,即便她身為長公主卻依然卑微地只能保住很有限的人事物。
於是乎,做為一個母親和妻子,她只能選擇保住景睿而無法為了卓家冤死的孩子表白真相。於是乎,做為謝家的媳婦,她首先想的是保住謝家而不是為了姐姐一家的清白挺身而出。她不是不愧疚,而是孰輕孰重她的心裡已有比量。
她曾經想挑戰過命運,挑戰過權勢,但首先遭受到背叛以及失去了清白,所以屈從了命運。於是乎她漸漸失去那股挑戰的勇氣,在命運的擺弄下卑微地保住最重要的那些人,害怕打破眼前的安穩和平靜。
如今回頭,並不是她有所改變了,無非還是屈從於現況。翻案已經是必然,她只能選擇對謝家最有利的做法。可是我卻不會說蒞陽是個自私的人,因為現實終究殘酷,她的選擇也沒有錯。她所做的,是在她能力所及的範圍去保護能保護到的人,為她能保護的有限人付出,在景睿生日宴一事不惜以死逼謝玉,在重翻赤燄案一事上自己承擔首告的風險與責任,她首先顧念到的是關愛的人,不是自己。